家事纠纷拳脚相向 法官调解叔嫂言和
“对不起,请嫂子原谅”,刘某深深地向嫂子周某鞠了一躬。短短六天,我市法院后白法庭精心调解,办结了这起叔嫂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
周某系刘某的大嫂,两家毗邻而居。刘某的父亲早年去世,母亲现已再婚,与刘某一家共同居住生活。今年8月,周某夫妇和刘某商量将过世父亲的遗照放大供奉。刘某认为母亲还健在,并已经再嫁,现在不适宜供奉父亲的遗照。周某夫妇与刘某商谈后,双方不欢而散。
近日一天,周某到刘某家取照片要去放大,婆婆阻拦周某不让拿。周某则认为婆婆不讲理,于是周某和婆婆从争辩发展至争吵,婆婆倒躺在地哭诉,周某前去拖婆婆起时,正好被进屋的刘某看见。刘某以为周某将母亲打倒,上前揪住周某对其面部打了一拳,周某眼角被打伤流血。后双方被邻居拉开。
随后,周某向市法院起诉,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。承办法官在阅卷时发现,原、被告为遗照之事发生吵打,只因双方各自立场不同所致,并无根本性矛盾。经过承办法官的精心调解,刘某不仅向周某鞠躬道歉,还立即掏出1000元给其作为补偿。周某表示自己也有过错,今后一定好好与家人沟通。